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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(这滋味真是妙不可言)(1 / 2)

从前从前,有个牧羊人养了一只羔羊。

牧羊人和羔羊说:

──你存在的意义,就是成为神的祭品。

──除此之外的一切,毫无价值。

羔羊就这样活着,仅仅是作为一只羔羊而活。

牠是牧羊人最听话的羔羊。

牠是牧羊人最自豪的羔羊。

牠是牧羊人最完美的羔羊。

但是羔羊的内心却扭曲了,眼神也变得空洞。

这些牧羊人都知道,但是,那又如何?

羔羊只需在成年後,为神孕育神子就够了。

其他的东西,无关紧要。

羔羊不过是神的玩物罢了。

这时候的神与牧羊人都不知道,羔羊会爱疯魔,成为白羊中那只格格不入的黑羊。

神也不会料到,自己会死在黑羊手上。

暗夜的巷弄一隅,此刻回荡着肉体被刀具切割的声响。

柴刀高高举起,重重落下,alpha的屍体就像条砧板上的鱼,随着范闲的动作而颤动。

鲜血溅上了范闲的洋装,将纯洁的白染上了罪恶的红。但范闲却犹若机械似地,只是不知疲倦地重复着这个动作,空洞的表情搭配上他那溅满了鲜血的面容,竟薰染出一种魔性而妖艳的美感。

明明差一点李承泽就可以标记他了,但是途中却杀出这个该死的程咬金,害他功亏一篑。

开什麽玩笑呢,你这该死的alpha为什麽要坏我好事,我惹你了,啊?

范闲泄愤似地往那具被砍得血肉模糊的屍体重重踹了两脚,随手将脸上的血迹抹去,慢条斯理的提着还在滴血的柴刀走回李承泽身边。

他蹲下身,用一种纠结而复杂的目光盯着昏迷不醒的李承泽。

三年前,李承泽一声不响地从范闲的世界中消失,范闲当时为了找到李承泽几乎掀翻了整座京都,却愣是没想到李承泽竟然会伪装成beta,躲进京都里这块偏僻老旧的区域。

范闲放下柴刀,捡起了一旁的红项圈,替昏迷中的李承泽系上。

物归原主。

果然没错。范闲托着脸颊想,他家承泽,还是最适合戴上这些可爱的小饰品了。

范闲脱下了自己的外套,垫在李承泽的脑袋下,扒下李承泽的风衣,穿在自己了身上。

正处於发情期的oga被深爱alpha的味道紧紧包覆着,环抱着,情不自禁地发出了着魔般的喟叹。

这滋味真是,妙不可言。

范闲从李承泽的公事包里掏出李承泽的皮夹,将几张证件丢在现场,随手将皮夹扔到了那具血肉模糊的屍体旁。

反正以後李承泽就只能在家里陪他了,这些东西,再也用不到了。

思及此,范闲无奈叹息。早知道会出现这种插曲,他就不用这般大费周章地伪装成女孩子了。

原先他女扮男装是为了误导警方的侦办方向,但既然李承泽就在这里,而且李承泽以後也有很大机率会再次从他身边逃离,那麽他何不乾脆点,让李承泽彻底身败名裂,变成了一个连环杀人犯呢,何乐不为,哈。

没关系吗,没关系呢,这全都是李承泽的错,竟然就这样无情地抛弃了他,明明他才是唯一配得上李承泽的oga,可李承泽竟然不愿意标记他,该死,该死,他究竟哪点不如那些女性oga,李承泽这个该死的直a癌。

不过这身女装他还是有花了些心思的。李承泽喜欢清纯可爱的长发女oga,所以他才特意换上了这套装扮,甚至还刻意释放了信息素引诱李承泽标记他。

结果……啧,真是令人厌烦。范闲看了下手表,如果没有意外,这时候他早就已经和李承泽坐上回家的轿车,正甜蜜地窝在一起睡觉呢。

唉。

范闲从口袋里掏出手机,拿起柴刀,慢悠悠起身,一边拨号一边像是在寻找猎物似地张望。

“喂喂。”来到转角处,范闲背靠墙沿,高举柴刀,在一阵仓促的脚步声靠近时,范闲心中默读几秒,犹如古代刽子手行刑一般,让闯入视线里的活人在一瞬间变成死人。

啊,宾果。

“老狗……爹,我要接承泽回家。”

范闲手起刀落,直接砍断了那名妄想强暴他的alpha脚筋,alpha就像只蛆虫一样不停地在地上蠕动,而这名手持柴刀的oga唇角勾着嗜血而愉悦的微笑,alpha每向前爬一步,他就砍一刀,就像只凶暴的野兽,残忍地玩弄着毫无反抗之力的猎物。

“再十分钟车就来了?好,我明白了,对了,刚刚承泽的头撞到了,需要冰袋……我这边很吵?啊,我在看惊悚片呢,故事的主角是个想要强暴oga,结果却惨遭杀人魔分屍的可怜人,有没有兴趣?”

“嘁……行,我先挂了。”

范闲将手机塞回风衣口袋,悠哉地走到哭得涕泪纵横的alpha面前,居高临下地睥睨着他:“我记得,你们刚才说,我打扮得这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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